数据要素市场的“三权”和“三态”分别是什么
数据要素市场的“三权”和“三态”分别是什么

数据“三权”

1、数据资源持有权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


2、数据加工使用权

“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


3、数据产品经营权

“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


数据“三权”

1、数据资源

狭义的数据资源是指数据本身,即企业运作中积累下来的各种各样的数据记录,如客户记录、销售记录、人事记录、采购记录、财务数据和库存数据等。

广义的数据资源涉及数据的产生、处理、传播、交换的整个过程,包括数据本身、数据的管理工具(计算机与通信技术)和数据管理专业人员等。


2、数据产品

数据产品在属性数据、空间数据基础上构建的可以应用在不同领域的专题数据。


3、数据资产

据资产指由个人或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以物理或电子的方式记录的数据资源。数据资产是拥有数据权属(勘探权、使用权、所有权)、有价值、可计量、可读取的网络空间中的数据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