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产权结构
数据产权结构

数据产权制度。推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跳出所有权思维定式,聚焦数据在采集、收集、加工使用、交易、应用全过程中各参与方的权利,通过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强化数据加工使用权,放活数据产品经营权,加快数据产权登记制度体系建设,为推动数据有序流转、鼓励数据开发利用、引导数据产品交易、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公共数据确权授权,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发挥公共数据在数据要素开发利用中的基础性、引领性、示范性作用。推动个人数据确权授权,探索个人数据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框架下合规使用的方法路径,回应个人用户和数据处理者的普遍关切。推动企业数据确权授权,保障企业投入的劳动和其他要素贡献获得合理回报,鼓励企业“用数赋能”、“逐数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