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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二批数据经纪人申报工作开始了
广东第二批数据经纪人申报工作开始了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粤府函〔2021〕151号)有关要求,巩固和扩大海珠区数据经纪人试点工作成效,推广试点经验,现就我区开展第二批数据经纪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包括但不限于电力、金融、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通信、智能制造、智能交通、传媒、外贸等行业开展社会性数据经纪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


  1.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存在严重漏缴、欠缴税款情况,近两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


  2.申报企业应在生态协同能力、数据运营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数据安全能力、组织保障能力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参考附件1)。


  3.申报企业注册在广东省内,且达到“四上企业”标准。


  三、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


  在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的前提下,企业按照技术赋能型、数据赋能型、受托行权型数据经纪人分类填报《广州市海珠区数据经纪人申报书》(参考附件1),并制定数据经纪人实施计划书(参考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其中:


  1.技术赋能型数据经纪人,即自身不拥有数据,通过提供技术平台促进数据供需对接的数据经纪人。


  2.数据赋能型数据经纪人,即将自身数据资源与供方数据融合,以提供满足需求方特定需求的数据经纪人。


  3.受托行权型数据经纪人,即自身不拥有数据,主要代表数据权益人行使数据权利、争取数据权益的数据经纪人。


  (二)专家遴选


  由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数据要素领域知名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分,确定数据经纪人的能力等级,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入围名单。在入围名单中按比例确定推荐、候补名单。


  (三)名单确认


  推荐名单由海珠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并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同意后,将其确定为第二批数据经纪人名单。建立数据经纪人候选名单库和入围名单库并动态更新,后续批次数据经纪人将优先从候补名单和入围名单库中遴选。


  (四)名单公布


  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数易找”数据经纪人微平台适时向社会公布第二批数据经纪人名单。


  四、申报方式


  申报期限为2023年4月2日至4月16日,请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到hz_e_gov@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初审通过后,由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通知申报企业提交纸质盖章申报材料。咨询电话:020-66662387(9:00-12:00,14:00-18:00)。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企业应组建数据经纪人专班,并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建立有效管理协调机制,为顺利开展数据经纪业务提供组织保障。


  (二)建立多方沟通联络机制


  企业应与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立多方沟通联络机制,围绕数据经纪业务行为,定期开展线上、线下讨论会议,做好沟通交流,总结难点问题、工作经验和成效等。


  (三)配合开展调研、检查和评估


  按照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定期报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数据经纪业务探索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信息,并配合开展线上线下相关调研、检查和评估,确保数据经纪人行为在安全可控的环境下有效推进。


  特此通知。


详细链接: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qttz/content/post_8898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