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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连发两文:数据交易市场迎来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国家数据局连发两文:数据交易市场迎来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在数字经济浪潮的推动下,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响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促进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形成与数据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国家数据局近日连续发布了《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数据产业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企业数据资源开发意见》)。这两份政策文件的出台,不仅为数据产业指明了发展方向,更为数据交易市场注入了强劲动力,预示着数据交易市场即将迎来一个繁荣发展的新阶段。

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系统布局与明确目标

《数据产业指导意见》首先对数据产业进行了明确定义,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产品或服务开发,并推动其流通应用所形成的新兴产业,涵盖了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环节。这一界定不仅明确了数据产业的内涵与外延,也为后续的政策制定和市场监管提供了清晰的框架。

在发展目标上,《数据产业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29年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5%的宏伟蓝图。这一目标的设定,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数据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数据产业在推动国家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这一目标,《数据产业指导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制定激励政策、优化产业布局、培育竞争主体、促进技术创新、健全产业生态等,旨在通过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促进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数据产业指导意见》中提出了重点培育六类经营主体的战略部署,即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数据安全企业和数据基础设施企业。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构建多元化的数据产业生态体系,也为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路径和市场定位。通过重点培育这些经营主体,可以进一步提升数据产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数据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权责利明确与机制创新

与《数据产业指导意见》相呼应,《企业数据资源开发意见》则从企业角度出发,明确了企业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权、责、利关系,旨在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的价值。该意见提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是其重要的发展资源,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实现数据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的关键举措。

为实现这一目标,《企业数据资源开发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首先,完善企业数据权益形成机制,推动企业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其次,健全企业数据权益保护机制,保护企业对其合法持有数据的开发利用、经营收益、流通交易等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多元化争议处理机制,确保企业在数据权益纠纷中能够得到公正对待。

在收益分配方面,《企业数据资源开发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探索建立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收益分配调节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激发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促进数据资源的有效流通和高效利用。

此外,《企业数据资源开发意见》还提出了提高数据治理能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能力、助力中小企业用数创新等一系列具体措施。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自身的数据治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也有助于推动整个数据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形成更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数据交易市场迎来繁荣发展

随着《数据产业指导意见》和《企业数据资源开发意见》的出台,数据交易市场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首先,政策的明确性和系统性为数据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制定详细的政策框架和监管措施,可以有效避免市场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提升市场的公信力和吸引力。

其次,政策的激励性和引导性将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制定激励政策、优化产业布局、培育竞争主体等措施,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资本进入数据交易市场,推动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繁荣。同时,政策的引导性也将促进市场主体的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数据交易市场的持续升级和转型。

最后,政策的协同性和互补性将促进数据交易市场的全面发展。两份政策文件分别从产业和企业两个层面出发,形成了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态势。通过协同推进数据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企业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可以形成更加完整和高效的数据交易市场体系,推动数据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的高效流通和有效配置。

《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为数据交易市场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